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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2016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时间公布—7月28日至9月30日
发布时间:2016-08-12        浏览次数:45        返回列表

 2016年国家高新认定工作一直在筹划安排中,近日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公布了2016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申报时间。需要申报2016年高新认定的企业,赶紧把握时间,抓紧申报吧!

企业进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享有的优惠政策:

1、企业所得税优惠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政府奖励
深圳市企业取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后可享受各区相应补贴:
龙华区20万
罗湖区10万
福田区10万
龙岗区10万
宝安区10万
坪山区10万
南山区5万
 
3、人才安居购房补贴
高新技术企业可以每两年推荐一位本公司的深圳高层次人才申请购房补贴,补贴标准为:
国家级领军人才每年15万元,总额75万元;
地方级领军人才每年10万元,总额50万元;
后备级人才每年8万元,总额40万元。
 
4、技术转让所得税优惠
高新技术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5、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实行100%扣除基础上,按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无形资产成本的150%进行摊销。